租房合同未到期 房屋被拆掉
发布时间:2019-08-17 18:20:15
核心提示:窦先生租下一间仓库,租房合同到2015年到期,然而5月28日收到房东的短信,要求终止仓库租赁合同,并且撤离全部东西,原因是政府要拆迁用地。而窦先生表示没有看过拆迁通知。律师表示窦先生有权向房东索要相关补偿。
昨天,窦先生很不情愿地看着自己的仓库房屋被工人一点一点地拆掉,他和房东的租房合同到2015年11月份才到期,但是房东现在就开始催他搬家,并且说是政府要拆迁用地,但是窦先生表示他并没有看到拆迁通告,自己的损失也没人赔偿。
昨天,在福州淮安大桥旁,几辆卡车来来回回,一群工人正在拆除窦先生的仓库。这里的仓库是窦先生于2012年租下来的,共有3大间,分别存放着木材、电气设备和酱油等调味品。
“每个仓库都有几百吨的货物,你说怎么就给我拆了,我上哪里找仓库去?”窦先生说,“这些拆房子的都是房东雇的人。”
根据窦先生的说法,他是在2014年5月28日收到房东的一条短信,要求当天终止仓库租赁合同,并于昨日下午17时30分全部撤离,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窦先生认为,自己合同还没有到期,如果提前终止合同,房东应该给与他一定的赔偿。
房东王先生昨天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并不是这块地方的产权拥有者,也是从荆溪供销社那里租来的,现在政府要拆迁,他才不得已让各租户搬家撤离。
王先生表示,双方租赁合同中已经明确提出“因国家征用或政府需要拆迁时可终止本协议,……拆迁赔偿全部归甲方。”这样的规定,所以他认为他是按合同办事。
但窦先生表示他并没有看到任何拆迁通告,也不知道政府要在这里建什么工程。昨天,记者就此事咨询王先生,对方表示他也没有看到相关正式文件,“但政府肯定是很重视,这地方要拆迁,领导都来视察过几次了。”
而记者采访时,在现场的一位供销社工作人员表示,合同是不是到期是房东和租户的事,跟供销社无关。至于政府要在这里建设什么项目,他也不愿向记者透露。
福建华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开华表示,因为租客已经租了一年有余,如果是政府要拆迁,那么房东不用给租客补偿,但是拆迁都会有通告告知业主。如果不是拆迁,房东要提前终止合同,那么作为房客,窦先生有权利向对方索要相关补偿。
(原标题:租房合同没到期 房东就催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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