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规定和投资者

发布时间:2021-05-06 22:11:15


公司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公司只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而已。公司法的修改,不是为了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而是为了规范投资者利用公司这种形式进行投资、经营的行为。

  设立公司需要制定章程,而公司法就是章程的章程,是国家进一步明确公司投资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重要规范。为了照顾投资人的利益需求,公司法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任意性条款。

  面对这些任意性条款,当事人必须慎重抉择,千万不能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府的身上,更不能期望通过诉讼的方式减少或者挽回损失,因为中国当前的司法体制仍然面临着艰巨的改革。公司法只是给投资者提供一个框架,如何在这个框架内实现盈利,还需要投资者自主决策。

  和以往的公司法相比,修改后的公司法给人们以更多的选择,但是否选择,如何选择都取决于投资人。当公司出现问题时,不能一味地责怪公司法,就好像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出现亏损时,不能一味地责怪证券法一样。

  选择公司这种形式,就意味着选择了特殊的契约。公司法规定越简单,当事人选择就越沉重。千万不能因为公司法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而盲目地设立公司;千万不能因为公司法提供了诉讼救济条款,而随意决策。公司法贯彻营利精神,但是否盈利,还须当事人自己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