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身份证明书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0-03-19 06:25:15


  法人,根据定义,是法律上规定的具有民事权力和行为能力的人,也就是人们常常说的法人代表,。法人在事情处理上都有很多好处,那怎么证明法人的身份呢?法人身份证明书怎么写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人身份证明书怎么写:

  _______现担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市委、办,区、县)。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盖章)

  注:在仲裁活动过程中,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的,应向本委提供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加仲裁活动。

  格式二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________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

  附:________主要负责人: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民族: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单位全称,加盖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书要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向仲裁庭提交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职务的证明文书。

  特别提示

  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如果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是法人或者单位的时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便于案件的及时处理。所谓法人,,是指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能以自己的独立的合法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企业是指不符合我国《民法通则》上述法人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样可能会面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情况,此时,一样要递交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要明确谁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厂长、经理等。但是,如果法人单位设有董事会的,该单位的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而其经理并不是法定代表人;同时,在社会生活中,许多法人单位设有分厂和分支机构,但是,一般而言,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有当该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成为劳动争议仲裁的一方当事人时,其法定代表人只能填写其所属的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果法人单位没有行政正职负责人,那就应当填写负责本法人单位日程工作的常务副职负责人的姓名以及其他自然情况。

  (3)在仲裁的进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的情况,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与仲裁活动,法定代表人更换以前的仲裁活动依然有效。

  明确法人身份,在仲裁时有利于相关的责任归的。在仲裁前,也需要向劳动部门提前递交有关法人身份证明的相关资料。只要有法人代表证明,仲裁活动都是有效的。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人身份证明书怎么写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大家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