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与合伙协议
发布时间:2019-08-31 07:31:15
合伙
依据《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合伙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个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上述法律规定指的是个人合伙,与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大不相同。个个合伙无需登记注册,只需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即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个人合伙,合伙个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个所有。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约定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的最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合伙人订立完善的合伙协议对于合伙经营、合伙体的存续、合伙人之间的良好合作和制约起到重要作用。许多合伙之间的纠纷就是因为没有订立合伙协议,;或者订立的合伙协议过于简单;或不切合实际而导致的。
合伙协议对于合伙和合伙经营而言是至为重要的,是应当引起足够充分的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