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设立及财产份额质押限制
发布时间:2021-01-29 11:03:15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总结:有限合伙人可以是无限人;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可以为普通合伙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经营的人如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警察不能成为合伙人。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14)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二.合伙财产份额质押限制。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外出质,否则出质无效;企业对此行为不负责,由出质合伙人自己对第三人进行赔偿,性质为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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