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违约怎样划分责任
发布时间:2019-08-05 11:02:15
在做有关实体经济生意的过程当中,最常涉及到的一个问题就是租赁合同。因为可能需要租赁别人的门面或者其他的东西。那么,门面租赁合同违约怎样划分责任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门面租赁合同违约怎样划分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二、门面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
三、租赁合同违约后处理方式
1、对于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应适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定金责任;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6、但是对于特殊情况我们还需要特殊说明,即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同时违约的解决办法。对于双方违约的处理,应首先分清双方各自违约的具体形态,然后据以确定各方所应负的责任,并分别由各自向对方承担。根据《合同法》第99条、第100条的规定,若双方所负责任为同种责任,依其性质可抵销的,双方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将各自承提的责任抵销;
7、若双方所负责任为不同责任,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并可抵触。
门面租赁合同违约后当然是需要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已经当事人相关的损失。以上就是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门面租赁合同违约怎样划分责任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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