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
发布时间:2019-11-10 05:14:15
核心内容:成都市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对代理销售方式、期限、佣金,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知识产权的保密条款等方面均进行了全面的约定。使用该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实现商品房代理销售的规范化。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办公地址: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办公地址:_____开户银行:_______账号:________
甲方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开发企业。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选聘乙方为本项目的商品房代理销售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销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代理项目座落位置:_______,暂定名称:_________(名称最终以当地民政部门备案的为准)。
2、代理销售房屋为______[预售商品房][现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号:____
3、代理销售房源包括住宅、非住宅、机动车位及其价格表。
4、甲方承诺该项目正式开盘销售时达到附件三所列的标准。
第二条 (代理销售事项、方式)
1、代理销售主要事项,选择以下__________。
(1)全程代理;(2)市场调研;(3)营销策划;(4)代理销售;(5) ______。
2、代理销售方式,选择以下_______。
(1)一般代理;(2)独家代理;(3) _______。
3、代理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工作目标要求等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
本项目销售过程中,若遇政策等因素变化导致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更,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确定好的销售计划及考核标准进行调整。
第三条 (项目开盘销售条件)
该项目在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售房屋所有权证并已进行现售方案备案、销售接待中心、样板房、样板区后为符合开盘条件。双方确认,该项目的开盘日为___年___月___日。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开盘日不得调整。
甲方承诺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盘日期延后的,本合同约定的销售指标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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