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专有技术许可合同(1)

发布时间:2019-08-23 05:53:15


(国家版权局 1992年9月)
  (标准样式)甲方(著作权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国籍:   地址:(主营业所或住址):
  合同签订日期:    地点:

  鉴于甲方拥有(作者姓名)(下称"作者)的作品(书名)(下称"作品")第(版次)的著作权,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保同有效期内,在(国家、地区)以图书形式用(文字)翻译    、出版   册(印数)上述作品译本(下称"译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菱权,甲方   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 为翻译的目的,甲方应免费向乙方在  在内提供上述作品的 本加工副本。

  第四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为获得出版译本的权利,向甲方支付报酬,支   付方式为:

  (一)版税:   (货币单位)[译本定价X %(版税率)X销售数(或印数)];(例   如文学作品8%,科技作品10%)或

  (二)一次性付酬:(货币单位)(例如文学作品每千字20元,科技伤口每千字25元)   如果译本的最后定价高出预计定价,乙方应在译本出版后按%增加向甲方支付的报酬。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月内,向甲方预付 %版税,其余版税开出版后第 月结算期分期支付,或在  月内一次付清。

  第五条 乙方负责安排有资格和有能力的译者对作品进行准确性确的翻译,译者姓名和其   资格证明应送交甲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删节、增加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作.

  第六条 有磁译本的质量问题,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七条 乙方将作者的姓名标注在译本的封面、护封和扉页的显著位置,并注明:"此版   本(书名)系(乙方名称)与(甲方名称)于  年  月协议出版"。

  第八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出版译本。乙方因故未能按时出版,应在出版期   限届满前  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支付愈期违约金,比例为   ,乙方在双方另行约定的出版日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   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比例为  。

  第九条 译本一经出版,乙方应免费于  日前同甲方提供  本样书,并应尽力推销译本    的复制品。

  第十条 如果乙方希望增加 册(印数), 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增加印数,但应将拟   定议的印数和定价通知甲方,并于  日内按第四条规定的` 方式向其支付报酬   。如果乙方未在译本脱销后  月内再次重印译本,授予的权利回归甲方。

  第十一条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行使除第一条规定的译本的其他任何权.

  第十二条 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授予的翻译权许可任何第三方行使,译本     也不得单独使用乙方自己的版本说明。

  第十三条 如果乙方未在  日内支付本合同规定的报酬,如甲方不解除合同,乙方应继     续履行合同支付报酬,并支付愈期违约金,比例为  ;如果方解除合同,乙     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比例为  。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明确授予乙方的权利之外,作品的其他所有权利由甲方保留。乙方     希望取得的权利,应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五条 甲方有权核查译本的印数。如甲方指定第三方核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如   乙方隐瞒印数,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印数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