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设计师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2019-08-05 12:42:15
装饰互联推荐设计师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推荐设计师服务价格:人民币 300元/年推荐设计师
服务期限:???????开始至????????终止
一、服务装饰互联推荐设计师包括以下服务(上述功能将随时可能因装饰互联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您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
1.1 免费提供五套精品作品展示(价值500元/年),超出的半价收费。设计师的实力和水平要靠实例展示来体现,“精典家居”和“样板工程”栏目为企业展示自己的实力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舞台。您的作品不仅仅只是一个图片的显示,而是做成精美动画的完整方案,完美的体现你的作品。
1.2查阅招标工程的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在“我要装修”栏目中有大量的客户装修需求和订单,你可以方便的查看到相关的联系方式,并直接和客户建立沟通,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1.3 在“推荐设计师”栏目拥有独立的设计师页面和完整的管理方式。
1.4 接受客户的设计邀请和监督。
1.5 网站评定设计师的诚信值,提高优秀设计师的信誉。推荐设计师注册后的诚信值为10,每接受一个设计邀请后诚信值会加1,每受到一个表扬会加1 或2 ,每受到一个批评会减去1 或2 .当诚信值为0 时,网站将中止此推荐设计师的服务。
1.6 获取求购信息的联系方式,撑握商机。在“求购信息”栏目中集中了各类企业的求购需求,您可以获取信息发布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各种相关资料,创造无限商机。
1.7 在网站城市频道首页提供显著位置的文字链接宣传。
1.8 在“会员之家”中排名靠前,让客户能迅速找到您。
1.9 赠送一个本网的独立域名(价值30元/年),树立网络品牌,便于宣传。
以上服务会员可根据自己的需求有选择性的使用和参与。
二、责任
2.1 装饰互联根据推荐设计师账号和其密码确认使用服务的会员的身份。会员应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并对其使用,包括遗失承担责任。会员承诺,其密码或帐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将立即通知装饰互联。会员在此同意并确认,装饰互联对上述情形产生的遗失或损害不负责任。
2.2 在服务期满前,如推荐设计师希望变更已获认证和查证的信息,则任何变更均需在变更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向装饰互联提交“信息变更的再次申请”并付清相关费用。推荐设计师同意对所提供的变更后的信息负全部责任。如您未及时变更、未付清款项,则装饰互联有权暂缓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或暂缓、终止您的帐号。
2.3 装饰互联对推荐设计师使用服务所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不作保证和承诺。
2.4 装饰互联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修改、转移而无需事先通知或暂时或永久性终止服务的权利。装饰互联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装饰互联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服务协议。 推荐设计师在此同意装饰互联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会员或第三方在使用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三、服务的期限
3.1 推荐设计师服务有效期一年,自帐户生效日起算。会员凡购买推荐设计师服务,其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3.2 若装饰互联在服务期满之日前未收到会员全部的续订款,则其推荐设计师服务将不需事先通知而被立即终止。
3.3 推荐设计师服务终止后,装饰互联有权继续使用企业的相关作品及产品资料,版权归原会员所有。
四、续签
4.1 推荐设计师购买装饰互联服务满一年,可于服务协议届满前向装饰互联提出续签推荐设计师服务申请。
4.2 续签会员须在本协议届满之日前,向装饰互联支付下一年度服务费。
4.3续签会员可在本协议基础上,自上一年度届满之日起自动延续一年。
五、服务费
5.1 接受服务所需支付的服务费将在网站上公布。所有的费用将通过电汇,会员的信用卡,邮局或其它装饰互联接受的方式事先支付。
5.2 上述服务费不包含其它任何税款、费用或相关邮寄、装卸等支出,否则会员应补足付款或自行支付该费用。
5.3 装饰互联保留随时单方修改价格构成和支付条件的权利,并至少提前14天通知会员。
5.4 会员在服务开通到期满续约之前,不受在此期间装饰互联调整服务价格的影响。
六、推荐设计师的义务
6.1 推荐设计师在此声明、保证并同意:
(a)提供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包括会员自身及会员的资信参考人的相关资料;
(b)维护并及时更新上述资料,以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性会员在此授予装饰互联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使用许可权,即,其有权使用会员根据本协议和装饰互联会员服务协议所述而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会员进一步同意其一旦将信息或资料在使用服务时提供,则表示同意放弃对此信息或资料所享有的版权和相关财产权利。
如果会员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或不完全,或装饰互联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则装饰互联有权中止或终止会员的会员资格并拒绝会员使用任何现有的服务及以后可能提供的功能或服务。
6.2 推荐设计师在此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产品不应包含以下内容:
(a) 欺诈、提供虚假要约、销售或试图销售假冒伪劣及盗窃的物品以及其它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销售及推广的物品
(b) 侵犯或教唆他人侵犯第三方的版权,专利,商业秘密或其它合法权利。
(c)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出口限制,消费者保护,不正当竞争和歧视或虚假广告)
(d) 含有侮辱、诽谤,恐吓或非法骚扰等内容
(e) 含有淫秽,或包含任何儿童色情内容
(f) 含有种族,性别,地区,民族,生理残疾等歧视性或倾向性内容
(g) 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6.3 推荐设计师根据本协议使用服务所发布的任何信息或提供的任何资料都必须符合装饰互联当时及此后公示的发布须知及相关文字说明。
??推荐设计师同意并接受装饰互联无须时时监控会员通过服务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内容,并针对上述事项进行编辑调整。装饰互联对推荐设计师提供的资料,信息和评述不作确认,检验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保证。每一个推荐设计师都必须单独地为其通信内容的合法性负责,并对其提供的资料,信息或评述负全部责任。同时,装饰互联保留删除依据其自行判断确认具有违法性或违反本协议或装饰互联会员服务协议而可能致使装饰互联因此承担责任的任何内容。
??同时,推荐设计师同意对因违反本协议或会员服务条款使用服务,而装饰互联未能及时张贴或删除该信息所致使的任何损失。推荐设计师进一步同意,装饰互联没有义务,也不应对会员或第三方所张贴或提供的任何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构成误导,欺诈,诽谤,侵权或违法负责。如推荐设计师因此而遭受损失,则应由推荐设计师自行向张贴人要求赔偿,推荐设计师放弃追究装饰互联责任的权利。
6.6根据本协议或装饰互联的其它许可,推荐设计师有权使用装饰互联提供的服务。除此以外,其它使用或试图使用装饰互联进行大规模促销(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垃圾邮件等)或其它未经许可的目的,将被强行禁止。
七、服务的终止
7.1 装饰互联有权在会员违反了本协议或会员服务协议的任一条款情形下拒绝会员的订购或终止您的推荐设计师资格:
7.2 如推荐设计师要求不再使用装饰互联的推荐设计师服务,则双方终止本协议。
7.3 装饰互联有权根据1.5条款的要求中止本合同。
八、有限责任
8.1 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装饰互联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装饰互联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8.2 使用本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用户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每一个会员独自承担因此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装饰互联对诚信通会员的任何通知,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均不表示装饰互联做出在本协议陈述以外的任何担保责任。
8.3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装饰互联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
8.4 每一个用户均同意赔偿由于使用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用户资料展示在网站上)或违反本协议而给装饰互联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每一个用户均同意装饰互联不对任何其他人张贴的资料,包括诽谤性的,攻击性的或非法的资料,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此类材料对其它用户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全部承担。
8.5不论是否可以预见,不论是源于何种形式的行为,装饰互联不对由以下原因造成的任何特别的,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突发性的或有因果关系的损害或其他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或利息的损失,营业中断,资料灭失)承担责任。该条款可以扩展到法律所排斥的或不受法律约束的范畴。
(a) 使用或不能使用本服务。
(b) 通过本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商品,样品,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或其他可替代上述行为的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c) 未经授权的存取或修改数据或数据的传输。
(d) 第三方通过服务所作的陈述或行为。
(e) 其它因与服务相关事件,包括疏忽等,所造成的损害。
8.6 无论何种情形,会员同意装饰互联对会员使用服务所致的损害的赔偿限额最高不超过100元人民币。所有与使用服务相关的诉讼时效应为自侵害发生之日起一年。
九、知识产权
9.1 装饰互联是服务所有权利的拥有者。服务包含商业秘密和全世界范围内的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服务的全部权利,包括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将由装饰互联公司保留。其它本协议中未经提及的权利亦由装饰互联公司保留。
十、其他
10.1 本协议构成会员和装饰互联使用服务的完整的协议,并取代双方就有关本协议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
10.2 本协议将受中国法律约束。
10.3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0.5 装饰互联于会员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会员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十一、协议补充????????????????????????????????????????????????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人:???????????????????? 签约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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