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话通信合同对用户信息安全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11 18:03:15


  《北京市电话通信入网服务合同》从9月22日起至10月10日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这为通信用户又增加了一层保护。《服务合同》重点对用户信息安全的保护进行了规定,下面由小编在本文介绍。

  一、个人隐私数据

  《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运营商应该对用户的个人身份信息和通信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确保用户个人隐私数据的安全性。同时,强调运营商要制定并采取切实可行的相关技术措施和其它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并要求运营商对此事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话费无故“消失”

  经常有新闻报道用户无缘无故的就会丢失很多话费,对于这种现象,《服务合同》相关条款也作出了明确指示:如果运营商方发现用户账户出现异常巨额通信费用,即消费为用户此前3个月的平均通信费用的5倍以上的费用,运营商应提高警惕,及时核实,在自身权限范围之内采取限制、暂停通信服务等相关合理的措施。如果用户主动申告通信费用异常,运营商也应积极协助用户查询,并按照用户要求采取相关措施。

  三、及时更改绑定号码

  《服务合同》再次提及电话用户实名制的问题,但这里主要是提醒将手机号码绑定邮箱、支付宝、微信、手机银行等其它服务功能较为普遍的用户——在终止通信服务后,要及时修改与手机号码绑定的其他服务账号,以避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便或损失。

  知识拓展:

  ■北京市电话通信入网服务合同2015

  ■北京市电话通信入网服务合同要点

  (责任编辑: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