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自书遗嘱范文
发布时间:2019-08-03 21:18:15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遗嘱是一般遗嘱人生前快要临终的时候写的,一般写的内容是自己的财产归属问题。许多兄弟姐妹为了父母的遗产变得六亲不认,这是非常不应该的。那么对于父母自书遗嘱范文是怎样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怎样要回私生子的抚养权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父母自书遗嘱范文
xxx遗嘱
立遗嘱人×××,男,××岁,××市人,现住××路××号。
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坐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留给我的妻子×××。
储蓄在××省××市××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我的女儿×××。
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
本遗嘱委托×××(现住××省××市××街××号)执行。
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二、自书遗嘱要求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三、自书遗嘱的效力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父母自书遗嘱范文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父母留下来的遗嘱其实就是对自己财产的一种合法分配,我们应该积极要按照遗嘱的规定来分割遗嘱。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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