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内夹带禁寄物品或追刑责
发布时间:2019-08-19 06:12:15
据国家邮政局网站消息,国家邮政局、、。根据该规定,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寄递物品主要包括: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
(二)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各类物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要求,用户交寄邮件、快件不得交寄禁寄物品,不得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不得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寄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当场验视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属于禁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
规定明确,用户违反规定,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原标题: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或追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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