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劝酒者:醉酒驾车者的“从犯”
发布时间:2021-05-08 05:29:15
南京的一起惨祸,将醉酒驾车的危害极其惨烈地呈现在我们面前:6月30日晚,南京一司机醉酒驾车连撞9名路人,撞坏6辆轿车,造成5死4伤。说实话,作为一个爱喝酒的开车人,看到这条新闻,我是非常震惊的。我本以为,这起惨祸应该极具警醒作用,大家都会引以为戒。但这两天的两条新闻说明,我想得太天真了——
新闻一:7月3日晨7时左右,南京一辆福克斯轿车冲上人行道,致使4名行人受伤,其中有3名中学生。经检测,驾驶员刘伟属醉酒驾驶。
新闻二:7月4日晚,江苏省7000余名民警在842个检查点查禁酒后驾车。结果同样令人震惊:全省共查获酒后驾车者633名,查获酒醉驾车者69名,拘留67人。
酒后驾车有害,为什么就禁不住呢?有评论认为查禁行动不能偶尔为之,要常态化,执法要更严。这个观点有道理。但是,警力有限,总不能所有的警察天天晚上站马路让驾驶员哈气吧?关键,还得所有的开车人自觉遵守法规。那么,为什么这么多人会知法犯法呢?4日晚江苏省查禁酒后驾车的电视新闻里,几个被“活捉”的醉酒司机说,朋友聚会,大家劝酒,不喝,朋友不高兴,没办法,只能喝几口。
劝酒,是好客的国人的一大习俗。在酒桌上,主人如果不敬酒、不劝酒,似乎就是对客人不热情;客人若坚决不喝酒,似乎就是不给主人面子。这样的酒文化,是不是要改,是另一个话题。我在这里想说的是,在一个酒桌上,如果明明知道朋友是开车的,还劝酒,是不是应该看作醉酒驾车的“从犯”呢?出了事,是不是也该追究劝酒者的法律责任呢?
6月22日,本报“夜光杯”发表了一篇题为《“危险”的做东》的文章,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在美国的留学生,接到一个电话,他的大学老师来到旧金山,并请他吃饭。留学生高兴地驾车赴宴,他国遇恩师,破例喝了两杯啤酒。餐毕,留学生驾车回家,被警察查出酒后驾车,警察又到餐厅调查,并找到了做东的老师。留学生被罚200美元,老师被罚得更重:罚款300美元。
美国警察这样处理,是很有道理的。通常情况下,酒后驾车大多是在和他人聚餐时喝的酒。如果大家达成一种共识,在酒桌上,不再劝开车人喝酒,或者是知道朋友开车,规劝他不要喝酒。那么,酒后驾车的事情将会少得多。不劝开车人喝酒,这才符合朋友之道,也是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
凡事,既靠公民自觉,也要有法律规范。对于酒后驾车、醉酒驾车,已经有了严厉的处罚条例。那么,明知他人开车仍然劝酒的行为,是不是也应该有法律法规来约束呢?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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