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无证驾报废车酿惨祸

发布时间:2021-01-09 12:33:15


  破烂王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收购来的报废摩托车,驮着儿子晚上去兜风。多项违章终酿惨祸!虽然遇难的是自己的孩子,但老爸还是要负刑事责任。

  今年35岁的刘某系河南省淮阳县人,多年前其带着老婆孩子来天津收废品。一次去收废品,他收购了一辆报废的二轮摩托车。尽管刘某没有驾驶证,但他还是迫不及待地骑车到处兜风。

  2007年9月29日晚,喝得醉醺醺的刘某在父子均未戴头盔的情况下,启动摩托车驮着儿子小丰,飞快地在天津商学院南门附近一条新修的路上行驶。当时已是晚上8点多,处于醉酒状态的刘某突然连人带车重重地摔在路上。当刘某找到儿子时,发现儿子已经昏迷不醒。小丰被送到医院,但终因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事发后,刘某接受了警方的调查。但在案件处理期间,他却逃回了老家,本市警方对他上网追逃。在老家潜伏一年多后,他不吸取教训,仍然无证驾车,最终被当地警方抓获。,刘某的认罪态度很好,不仅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无任何异议,而且未做任何辩护。但刘某对法官说:“出车祸死的是自己的孩子,对社会无危害性。”而法官表示,刘某的行为造成儿子死亡,该行为给其家庭造成痛苦,社会危害性巨大。最后,交通肇事罪判处刘某拘役

  本案主审法官尹志伟表示,我国《刑法》从未规定造成自己亲属伤亡不承担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有“无驾驶证”、“驾驶报废车”这两个从重情节。而且其潜逃后,仍无证驾驶车辆,可见对其判处刑罚是很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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