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的认定
发布时间:2019-08-08 03:27:15
核心内容:车辆驾驶人被认定为有饮酒驾车或者醉酒驾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液,并送交检验部门检验。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饮酒驾车、醉酒驾车行为的认定。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检测行为通知(是否通知到不影响检测)被检测车辆驾驶人的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1)认定饮酒驾车、醉酒驾车必须通过抽血检验才能认定;不能仅凭呼吸式酒精检测器检测结,果判断车辆驾驶人是否饮酒、醉酒。
(2)饮酒驾车、醉酒驾车的认定标准:
A、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
B、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的,认定为饮酒驾车行为;
C、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认定为醉酒驾车行为。
【律师提示】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3、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1)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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