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1 06:59:15


  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继承人的一方想要自己能有老有所养、老有所终,把自己的遗产全部赠与他人,受赠与人则需要在对方生前尽到经济上和生活上的扶助的义务,才能取得遗产的赠与而签订的协议,这种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怎么看?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和遗嘱继承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当继承的案件中涉及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及赠与扶养协议等两种及以上不同的继承方式同时存在时,遗赠继承的效力高于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继承和遗赠又高于法定继承。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

  2、遗赠协议不解除原有的权利义务关系

  遗赠扶养协议,故名思义,就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与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关系的双方之间合意的意思表示即就扶养问题达成一致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只是确立了新的扶养关系还只是赠与人与受赠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影响原有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说,遗赠人与其子女、抚养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受赠与人与其近亲属的扶养关系并未解除,仍然需要履行。

  3、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即生效

  遗赠扶养协议里面约定了被扶养人通过把财产遗赠给扶养人,扶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扶养责任,扶养人对于协议中约定遗赠的财产可以占有和使用但不能处分。扶养人没有尽到扶养义务使被扶养人生活困难的,被扶养人可以主张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限制扶养人对被赠与财产的使用。

  在这里,小编提醒您,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其他的继承方式,有扶养协议的可有限继续遗产但必须是尽到了协议约定的扶养义务,不履行义务而导致遗赠扶养协议解除的,不能受到遗赠,甚至还要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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