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诉宝洁(飘柔)字体侵权 二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9-08-24 23:19:15
方正诉宝洁(飘柔)字体侵权—— 二审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决书
(2011)一中民终字第596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9号方正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晓昆,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陶鑫良,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潘娟娟,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施文圣(Shannan Stevenson),大中华区总裁。
委托代理人周林,男,1958年9月22日出生,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住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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