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

发布时间:2020-08-07 04:18:15


  著作权是一种专属的权利,是可以转让的,也是一种很常见的著作权转移方式,一般情况下,著作权转让需要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完成转让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接下来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

  1、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二、著作权转让有哪些特征

  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与作品相关的人身权利。这种人身权与作者的人格利益紧密相关,具有永久性、不可剥夺性,自然不能转让。因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转让的对象只能是《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相关权利。

  2、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

  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自权利人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即成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从而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但是,这种权利主体的变更不同于财产法中的权利主体变更。在财产法中,财产所有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不可能对同一标的物享有独立的权利,所有权人转让了其财产即丧失了权利主体资格,而受让人成为财产的所有人。在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可能对同一作品各自分享利益。当然,如果权利人转让作品财产权的全部,受让人则是全部著作权主体;如果权利人转让的是作品部分财产权,受让人则是部分著作权的主体。

  3、著作权的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一般来说,作品应附着一定的载体,载体既是所有权领域的客体物,又包含着著作权领域的作品。但著作权的转让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三、著作权转让的范围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的内容,由此可知,生效条件包括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