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转托管

发布时间:2019-08-06 11:41:15


  一、携带资料:

  (1)基金帐户卡、交易帐户卡;

  (2)投资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预留印鉴。

  二、填写表格

  《转托管申请表》,由投资人(代理人)签章并加盖预留印鉴。

  三、注意事项

  (1)直销系统内部不需要办理转托管业务,如果直销投资人要将其份额托管到其它销售商的网点下,则应进行转托管,但在转托管交易操作流程期内,投资人不得进行基金交易;

  (2)投资人进行转托管时,可以是转出其拥有的一只基金或多只基金的份额,也可以是同一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

  (3)转托管应遵照“先转出,后转进”的原则进行;

  (4)转托管后,原托管份额的的存续时间,在转到新的托管网点后仍旧连续计算;

  (5)权益登记日(T日)的前五天和后三天内,不接受投资人转托管的业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