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商标审查标准

发布时间:2019-12-14 11:29:15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这在先权利是指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已经取得的,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包括字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以及应予保护的其他合法在先权益。下面是的小编整理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商标审查标准,希望能帮到您。

  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商标审查标准

  一、字号权

  1、将与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中国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字号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对他人在先字号权的损害,系争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无效宣告。

  2、适用要件

  (1)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之前他人已在先登记或使用其字号;

  (2)该字号在中国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系争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致使在先字号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3、关于在先字号权的界定

  以字号权对抗系争商标的,字号的登记、使用日应当早于系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日。在先享有字号权的事实可以用企业登记资料、使用该字号的商品交易文书、广告宣传材料等加以证明。

  4、关于混淆可能性的判定

  混淆的可能性是指,系争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将会导致相关公众误以为该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服务来自于字号权人,或者与字号权人有某种特定联系。认定系争商标容易与在先字号发生混淆,可能损害在先字号权人的利益,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

  (1)系争商标与字号的近似程度原则上系争商标与在先字号相同或基本相同时可能容易产生混淆,但在个案中应根据在先字号的独创性、知名度对系争商标与字号是否构成近似进行判断。

  (2)系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与字号权人实际经营的商品/服务的关联程度

  对在先字号权的保护原则上应当以与字号权人实际经营的商品/服务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服务为限,但在个案中应根据在先字号的独创性、知名度,以及双方商品/服务的关联程度,具体确定该在先字号的保护范围。

  5、对于企业名称的简称、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名称及简称、个人合伙及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及简称均参照适用本标准。

  二、著作权

  1、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申请注册商标,应认定为对他人在先著作权的损害,系争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无效宣告。

  2、适用要件

  (1)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之前他人已在先享有著作权;

  (2)系争商标与他人在先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

  (3)系争商标注册申请人接触过或者有可能接触到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4)系争商标注册申请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

  3、关于在先著作权的界定

  在先享有著作权是指,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他人已经通过创作完成作品或者继承、转让等方式取得著作权。

  在先享有著作权的事实可以下列证据材料加以证明:著作权登记证书,在先公开发表该作品的证据材料,在先创作完成该作品的证据材料,在先通过继承、转让等方式取得著作权的证据材料等。商标注册证或晚于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进行登记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不能单独作为认定著作权成立的定案证据。

  对生效裁判文书中确认的当事人在先享有著作权的事实,在没有充分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予以认可。

  4、。

  5、如果系争商标注册申请人能够证明系争商标是独立创作完成的,则不构成对他人在先著作权的损害。

  6、系争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就其主张的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系争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就著作权人做出过直接的、明确的许可其使用作品申请注册商标的意思表示举证证明。

  三、外观设计专利权

  1、未经授权,将他人享有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申请注册商标,致使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可以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前半段对系争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无效宣告。

  2、适用要件

  (1)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及使用之前他人已在先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

  (2)系争商标与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

  3、关于他人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界定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应当早于系争商标注册申请日及使用日。

  当事人主张在先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据等证据材料加以证明。

  4、对系争商标与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断

  关于系争商标与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断,既可以就系争商标与外观设计的整体进行比对,也可以就系争商标的主体显著部分与外观设计的要部进行比对。

  有关系争商标与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认定,原则上适用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标准。外观设计专利中的文字仅保护其特殊表现形式,含义并不在专利权保护范围内。

  5、系争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就其主张的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授权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