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财产等于合伙人投入企业的财产吗?

发布时间:2019-08-27 22:21:15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合伙人投入合伙企业的财产只是合伙企业财产的一部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都规定合伙人原始的财产投入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同时规定,除此以外,所有以合伙名义取得的财产也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合伙法令规定,所有原始投入合伙或后来在经营过程中取得的财产都推定为合伙的财产,并完全用于合伙的目的,以合伙名义和款项购置的财产同样推定为合伙的财产,除非另有意图显示。

  美国统一合伙法第八条将合伙财产规定为:①所有作为合伙人出资带进合伙的,或以后通过购买或其他方式获得的记入合伙帐户上的财产,为合伙财产;②除非已表示相反的意图,用合伙资金获得的财产,是合伙财产;③不动产上的任何产权可以以合伙的名义取得,这样获得的财产的所有权只能以合伙的名义转让;④对合伙用合伙之名所为的转让,尽管无限定继承的字句,除非已表示相反的转让让与人的全部财产权。

  香港地区的合伙经营条例规定:“合伙经营成立时,所有购买存入商号帐内或以其他方法收购商号或为合伙经营而收购之财产、产权及权益,本条例均称之为合伙财产,须由合伙人按合伙协约绝对为合伙经营之目的而持有及运用。”

  由此可见,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规定,都包括出资人投入企业的财产和所有以合伙名义取得的财产两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