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新股认购优先权被剥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确认之诉

发布时间:2019-08-28 21:51:15


股东新股认购优先权被剥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确认之诉
《公司法》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第138条第4项规定,由此依《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新股认购优先权比较明确,股东在此权利被侵犯时可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