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优先购买权放弃声明

发布时间:2019-08-11 07:25:15


股权优先购买权放弃声明

鉴于××公司(或为某自然人,弃权股东)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之一,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 %)的股份。

  ××有限公司(或为某自然人,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的股份。

  ×年×月×日,依法召开目标公司股东会,股东同意并形成决议,××有限公司(或为某自然人,股权出让方)向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的股份。

  ××公司(或为某自然人,弃权股东)在此声明:

  1.公司法》和《××目标公司章程》对出让股份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公司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是无条件的和不会撤销的,并承诺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不反悔。

  3.本公司同意就出让相关事宜对《××目标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公司(或为某自然人,弃权股东)(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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