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负债 债权人强制执行股权?

发布时间:2019-08-17 16:06:15


  问:

我与几个股东共同开设了一家有限公司,某股东持有20%的股权。现该股东因债务。请问如果该股东还不了,?

  解答:

,经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该股东的股权。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股权转让事宜通知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于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购买股权的新股东,公司和其他股东不得否认其效力,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此项对于公司章程的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而直接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