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的构成要件

发布时间:2020-08-16 08:12:15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所获得赔偿归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依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其构成要件如下:

  1.提出主体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添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曾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监事有前项行为时,;

  4.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诉讼或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