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发布时间:2019-08-06 03:07:15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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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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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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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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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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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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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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