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06 16:17:15
(一)《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均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悬挂式,规格为420mm×297mm;副本为折叠式,规格为210mm×297mm。两种副本均配有墨绿色塑料封皮。
、执照名称、登记事项、须知、,《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没有国徽图案,其他与《营业执照》正本相同。
二、《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执照》内容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印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字样,并载明下列登记事项:注册号、名称、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范围、合伙人、合伙期限、成立日期、登记机关、签发日期(年月日)和须知等。
(二)《分支机构执照》正、副本均印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字样,并载明下列登记事项:注册号、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成立日期、登记机关、签发日期(年月日)和须知等。
(三)《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
三、执照格式规范和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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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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