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盈余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19-08-08 15:29:15


  公司盈余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介绍公司盈余纠纷的处理办法,参照最新公司法全文。股利分配机制是公司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一机制是否完善关系到公司、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等有关各方面的利益能否得到周全的保护;关系到公司的发展能否具有坚实的资金基础和广泛的社会基础。

  公司盈余分配权发生纠纷,:

  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相关案例】

  原告祁卫国是被告上海中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职职工。1995年,被告设立职工持股会。为此原告于同年11月出资4,550元入股,被告补贴原告 4, 550元作为入股金,每股.1元,原告共持有被告9, 100股股份。1998年被告送股1, 820股,原告共持股10,920股。2000年度按25%分红。2000年1月13日,职工持股会作出了《职工持股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修一年以上长病假、待退休、待岗,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所持股份按原值(每股一元)全额退出。同年8月,理事会会议明确已在3月正式通知原告3人退股,不享有自2000年3月起的分红,资金代为保管。但该3人不同意退股,。,原告作为持有被告内部职工股的职工,是被告的股东。被告公司持股会将原告股份做退股处理后,并没有和原告办理退股手续,故退股不能成立。且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因此被告以原告连续6个月不上班为由视为原告退股并不支付股息的做法是有过错的,依法应当支付原告红利并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