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1-03-31 15:01:15


  OEM合作协议

  甲方:***********公司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实现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为乙方OEM太阳能工程及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OEM产品:甲方为乙方贴牌生产太阳能工程产品及代为乙方安装工程。

  二、乙方年订货额: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有效提货 万元(按代理商价计,不含按特价提货部分的实际提货额)

  三、供货安装价格:见北方赛尔太阳能工程产品代理商价格表

  四、付款与发货:乙方款到甲方帐户后,甲方发货。甲方代办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合作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为乙方定制生产太阳能工程产品,并按乙方要求贴乙方标记。乙方享受甲方的代理商价格。乙方完成当年提货任务的,年底甲方按照乙方的有效提货额的3%给予返利;超过订货额部分,返点5%;完不成订货额的,无返利。

  1、若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信息,由甲方出面以甲方名义与客户进行工程谈判的,合同签定后,甲方将根据乙方所起的作用不同支付乙方信息费,但该项业务不计入乙方销售任务。

  a) 乙方仅提供工程信息,对工程谈判起不到有效帮助的,按实际得到的工程总款的0.5%支付。b) 乙方对工程签约起有效帮助但不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按实际得到的工程总款的1.5%支付。

  c) 乙方对工程签约起决定性作用,甲方按以下两种情况计算劳务费:(1)工程总价不高于甲方工程底价的,甲方按用户实际支付甲方的工程总款的3%支付;(2) 工程合同价格高出甲方底价价格的项目,合同底价部分按3%计算劳务费,高出合同底价20%部分,50%奖励给乙方;高出20%以上部分,90%奖励给乙 方。

  2、若项目以乙方名义与用户签约,应由乙方负责工程安装和售后服务,甲方负责工程设计和安装指导并提供主要的产品和配件(太阳集热器、智能控制器等)。结算办法为:

  a) 乙方从甲方购买产品和配附件,享受甲方代理商的优惠价格。

  b) 乙方要求甲方派技术人员提供现场安装指导的,乙方应负担甲方所派人员的食宿及差旅费,并按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技术指导费。

  3、若乙方将所接工程转包给甲方,由甲方负责整个工程设计安装的,乙方可以任选以下方式之一与甲方合作,且该工程用到的甲方的产品和配件均按代理商价计入乙方订货额。

  a) 包死工程价格,甲方自负盈亏。

  b) 按完成后的实际工程成本核算利润(甲方提供的产品和配件按代理商价核算,其余产品按进货价核算),甲乙双方按事先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

  c) 甲乙双方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合作。甲方按照《北京市建筑工程安装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向乙方收取工程安装费。

  六、信誉保证金

  1、 合同生效时,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人民币作为信誉保证金。

  2、 信誉保证金应直接交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附后),因乙方将该款交甲方经办人带回所带来的风险由乙方自负。

  3、 甲乙双方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将信誉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七、技术服务

  乙方签订本合同并缴纳信誉保证金后,即在技术服务方面自动享受甲方设立的销售甲方产品技术服务积分回报活动。乙方可凭所获得的技术服务积分换取甲方在技术培训、方案设计、工程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具体如下:

  1、技术服务积分的获取办法如下:

  ① 按乙方所交信誉保证金数额的30%,获得甲方的技术服务积分(1元人民币=1分,下同);

  ② 按照乙方不含按特价提货部分的实际提货额的5%,获得甲方的技术服务积分;

  ③ 年底甲方根据乙方的年度销售业绩,奖励乙方的技术服务积分;

  ④ 按照1元人民币购买1分的办法向甲方购买技术服务积分(购买积分费用不计入销售额)。乙方用现金购买的积分,本自然年度内可以用其他方式获得的积分换回本年度内购买积分所付出的现金,但乙方不得拿积分换钱,也不能转给第三方使用。

  ⑤ 乙方在本自然年度内获得的积分可以自动转到下一个自然年度继续使用。

  ⑥ 甲乙双方合同关系终止时,乙方所获的技术服务积分自动失效,不能转给第三方使用。

  2、当乙方要求甲方对某项目给予方案设计时,甲方按要求完成后,将按照以下标准扣除乙方的技术服务积分:

  ① 普通商务方案0分(含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笼统报价、公司简介等);

  ② 深度技术方案600分(含设计计算说明、系统原理图与布局图、产品与配件选型、系统分项报价、普通商务方案的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