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董事会成员人数规定为多少
发布时间:2020-09-17 23:31:15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公司要召开董事会解决一些特别重要的问题的场景,那么大家对于董事会了解多少呢,董事会怎么成立?成立董事会成员人数规定为多少呢?相信大家也很想知道吧,接下来将由小编为大家解答,欢迎大家阅读。
一、董事会成员人数规定为多少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是什么?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变更决议要注意什么
1、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规定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变动备案表》
(3)新任董事的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4)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室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2、 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条款规定不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经原外资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
(3)原外资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合同、章程修改对照表
(5)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名单》
(6)经委派方签字盖章的新任董事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7)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3、材料填报应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书写。
表式及文件、证件上要求本人签字的必须由本人亲笔签署不能以私章替代。 表式及文件、证件等申报材料凡未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申请人提交时需出示相应的原件供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核对属单位原件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出示进行核对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本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该单位印章。 投资人可委托他人办理登记被委托办理登记的人员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和委托方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公司董事会决议应写明同意公司变更某登记事项及修改合同和章程董事会决议应由董事会成员签字董事会成员签字人数应符合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条款规定。如某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需经全体董事出席并一致同意方能通过故该公司董事会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签字才能生效。
以上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董事会成员人数规定为多少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从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如需了解其他,欢迎登陆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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