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办理
发布时间:2020-11-11 13:03:15
办理机构:
市局企业注册处及各分局企业注册科(处)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 位
地 址
电 话
市 局
肇嘉浜路 301 号 4 楼
64220000-5446
浦东分局
杨高中路 2900 号
68542900-101
黄浦分局
河南南路 800 号
63782207
卢湾分局
桃源路 88 号
63841813
徐汇分局
茶陵路 76 号
64043717
长宁分局
定西路 1289 号
62401456
静安分局
胶州路 58 号 5 楼
62536485
普陀分局
北石路 579 号
52564588 - 5312
闸北分局
洛川中路 880 号
36031880 、 36031881
虹口分局
大连西路 296 号
55895588 — 2013 、 2014
杨浦分局
双阳路 297 号
65198022
宝山分局
淞滨路 28 号
56847539
闵行分局
沪闵路 6388 号
64122075
嘉定分局
嘉定区迎园路 955 号
59999018 、 020
金山分局
石化街道卫零路 485 号
67242590
松江分局
通乐路(秋菊路) 69 号
67735888
青浦分局
青浦镇青松路 175 号
59725800 - 1302
南汇分局
惠南镇南门大街 41 号 9 号楼
68001744
奉贤分局
奉贤区奉浦大道 111 号
67100458
崇明分局
城桥镇东门路 388 号
59623213
机场分局
浦东启航路 888 号 7 楼
68841468
登记期限
分局受理的,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 45 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市局受理的,当场决定。
登记条件
( 1 )内资企业
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投资资格的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
②内资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③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自然人
( 2 )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 中方为公司、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设立)
1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变更)
1 、全体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登记程序:
审查→受理→决定
登记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1991 年 7 月 22 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 7 号令发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004 10 号令发布 )
注意;关于设立分公司是否要进行名称预核? 如果是内资企业需要预核,而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不需要进行名称预核。
市局企业注册处及各分局企业注册科(处)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 位
地 址
电 话
市 局
肇嘉浜路 301 号 4 楼
64220000-5446
浦东分局
杨高中路 2900 号
68542900-101
黄浦分局
河南南路 800 号
63782207
卢湾分局
桃源路 88 号
63841813
徐汇分局
茶陵路 76 号
64043717
长宁分局
定西路 1289 号
62401456
静安分局
胶州路 58 号 5 楼
62536485
普陀分局
北石路 579 号
52564588 - 5312
闸北分局
洛川中路 880 号
36031880 、 36031881
虹口分局
大连西路 296 号
55895588 — 2013 、 2014
杨浦分局
双阳路 297 号
65198022
宝山分局
淞滨路 28 号
56847539
闵行分局
沪闵路 6388 号
64122075
嘉定分局
嘉定区迎园路 955 号
59999018 、 020
金山分局
石化街道卫零路 485 号
67242590
松江分局
通乐路(秋菊路) 69 号
67735888
青浦分局
青浦镇青松路 175 号
59725800 - 1302
南汇分局
惠南镇南门大街 41 号 9 号楼
68001744
奉贤分局
奉贤区奉浦大道 111 号
67100458
崇明分局
城桥镇东门路 388 号
59623213
机场分局
浦东启航路 888 号 7 楼
68841468
登记期限
分局受理的,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 45 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市局受理的,当场决定。
登记条件
( 1 )内资企业
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投资资格的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
②内资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③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自然人
( 2 )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 中方为公司、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设立)
1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变更)
1 、全体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登记程序:
审查→受理→决定
登记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1991 年 7 月 22 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 7 号令发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004 10 号令发布 )
注意;关于设立分公司是否要进行名称预核? 如果是内资企业需要预核,而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不需要进行名称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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