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应怎样表述?

发布时间:2020-01-07 11:28:15


  一般来说,外企与内企的经营范围广度上差不多,只是在一些特殊行业中有区别,区别是外资公司不允许进入的行业。

  外资公司的经营范围的一般描述如下:

  1、外资贸易、商业性公司的行业表述:(区外商业公司表述)

  纺织机械、日用品、润滑油等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提供相关的技术配套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2、外高桥国际贸易公司行业表述:(区内国际贸易公司表述)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分校权和国家禁止项目);保税区内商业性加工;商务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3、外高桥仓储贸易行业表述:

  区内以电子产品为主的仓储、分拨业务及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维修和技术支持(不含分销权和国家禁止项目)。国际贸易、转口贸易。(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4、服务性公司行业表述: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投资咨询(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5、科技性公司行业表述:

  开发计算机软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6、生产性公司行业表述:

  测量和装配机器、自动化系统和测量设备、在线检测和精密机械的设计、生产以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销售自产的产品。(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7、文化性信息咨询行业表述:

  婴幼儿亲子教育咨询、文化信息咨询、文教用品、教具、玩具的开发、批发及零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8、会展行业表述:

  会展咨询服务、会展布置设计、企业形象策划(除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除广告)、电脑喷绘写真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