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司注册资金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30 09:42:15


  核心内容:2017公司注册资金新规定有哪些?2014年公司法修正案引起了各地的工商注册改革,本轮改革的新政策主要围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展开,由于公司法由原来的注册资金实缴制改为了注册资金认缴制,因此,对于工商注册而言,资金不再限最低限额、不再作为工商登记的记载事项、同时不再强调资金的实缴进行登记,只须股东认缴完毕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即可申请注册登记。以下就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这些新政策。

  2017公司注册资金新规定

  一、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

  1、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法律、,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3、营业执照不显示资金,经营范围,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

  2014年公司注册新政策规定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现行法律、、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问题,另行研究决定。在法律、,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已经实行申报(认缴)出资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鼓励、引导、支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积极研究探索新型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

  为您推荐:

  ■2014公司法修正案有什么变动?

  新《公司法》修正案主要作出了三方面的变动,分别是确立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条件、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本轮《公司法》修订,将减弱对资本信用的依赖,强化企业的自律和政府、。……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