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铅笔商标侵权案
发布时间:2019-08-14 09:33:15
核心提示:小编获悉,商标权纠纷案件。被告倪某因为销售假冒的中华铅笔,被中华铅笔的商标持有人上海老凤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万元。,并承担400元诉讼费。
庭审放到小商品市场进行
这里个体商户聚集,知识产权意识待强化
中华铅笔是个著名的铅笔品牌,原为上海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010年12月,该品牌的中英文文字商标"ChuangHwa"和“中华”,以及“华表”的图形商标,都由第一铅笔公司转让给了著名金店老凤祥有限公司。之后,老凤祥公司发现,市面上假冒中华品牌的铅笔太多,就发起了一系列打击假冒商品的行动。
老凤祥公司的维权行动面很广,城市里的大街小巷,只要是卖文具的小店小超市,都可能引来该公司律师的光顾。2011年6月30日,老凤祥公司的律师转悠到了位于南京市福建路的一家小百货店。在这家店里,律师发现有假冒中华铅笔销售,立即跟老板说,店里有多少货他全要,老板倪某就把30支存货全卖给了律师。
铅笔以5毛钱一支的价格卖出去后不久,。世界知识产权日就快到来。昨天,,并将此案的庭审放到了个体商户聚集的苏宁环球商贸城。在法庭上,倪某说,那个店是自己从别人手里盘来的,自己接手的时候,铅笔就已经在店里了,自己根本不知道铅笔是假的,也不知道进货渠道。
,倪某销售假冒中华品牌铅笔,已经构成了对老凤祥公司的侵权,遂判决要求倪某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对于老凤祥公司赔偿1万元的诉讼请求,,老凤祥公司并不能举证证明倪某给他们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证明倪某从中获得了多少利益,只能根据中华铅笔的知名度以及倪某的经营规模等综合判断。最终,,并承担400元诉讼费。算下来,倪某为每支铅笔付出的代价超过120元。
此案未告批发商
因侵权人未能提供商品来源
庭审结束后,进入现场互动环节,旁听的商户们提问十分踊跃,有人问到底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法律上怎么处理。还有人问怎么避免这种行为的发生,法官对此都作了回答。而一位商户提的另一个问题,法官认为很好。这位商户问,为什么只告这些终端的小销售商,而不去告那些上游的批发商和生产商,他们才是“大鳄”。
法官回答说,《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能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倪某之所以赔钱,就是因为他不能说明提供者,也不能证明自己是合法取得。“业主们一定要严把进货关,进价过于便宜的所谓名牌产品,最好不要进,以防因侵权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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