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报送哪些文件?
发布时间:2019-08-29 23:30:15
根据《公司法》,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公司登记申请书;
(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六)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公司住所证明。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
(洛阳律师赵战武)
最新资讯
-
08-19 2
-
08-07 0
-
12-18 1
-
08-03 0
-
08-23 0
-
08-1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