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婚”引发彩礼返还之争
发布时间:2019-08-24 13:13:15
草率订婚后又心生悔意,懵懂二青年相继滋生退婚念头,亲家未做成,反而为了“彩礼”返还问题对簿公堂。日前,,不仅说服被告人心悦诚服地返还3万元“彩礼”,而且给当事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在法律与民俗的边缘成功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
案例详情:
2009年5月,府谷县居民任某与冯某(女)经人介绍相识,随即按照民间风俗习惯草率订婚。相处几个月后,冯某渐渐感觉到双方性格上存在较大差异,便产生了退婚的念头,但自己的这一想法却遭到了父母的坚决反对,并要求冯某、任某二人于年前举行结婚仪式。看到退婚无望,冯某对这桩不成熟的婚姻产生了畏惧心里,情急之下,她选择外出打工“逃婚”。未婚妻“逃婚”,并且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失魂落魄的任某“痛定”之余,也逐渐意识到了这桩婚姻的荒唐,决定同意退婚。然而,在与冯某父母多次交涉要求其返还因订婚所支出的“彩礼”、“三金”等花费无果后,。
,考虑到当地素有以“彩礼”订婚的民俗,老百姓固守着多年的传统,因此,此案应以说服教育为主;同时,承办法官意识到,本案的调解在当地也是宣传和普及国家《婚姻法》的一个良好契机。为此,。看到法官和村干部上门,冯某的父母一再表示“退婚事件使得冯家在当地颜面无存,这些彩礼钱应该由冯某自己处理,我们大人不负责……”耐心听完冯某父母的诉苦之后,法官一方面根据老两口的理解能力,通俗易懂地向他们讲解了有关《婚姻法》的知识;另一方面,注重向其阐明法律与乡规民俗的界限,尽量尊重当地风俗,避免当事人对法律产生冲突、对峙心理。看到冯某父母若有所思的态度,承办法官又趁热打铁,苦口婆心的劝说,经法官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由冯某及其父母根据实际情况分三次付清全部“彩礼”钱的调解协议书。
最新资讯
-
08-15 1
-
08-31 1
-
08-18 1
-
08-26 0
-
08-12 1
-
08-1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