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索赔数额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1-02-24 02:01:15


  在商标侵权侵权行为时,行为人不仅需要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还要向被侵权人进行赔偿,赔偿数额的认定又是一个难题。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商标侵权索赔数额如何确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商标侵权索赔数额如何确定

,首先会考虑权利人受到的实际损失。但在司法实践中,权利人很难对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举证,存在着举证难的现实情况。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便需进一步考虑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而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完全是侵权人掌握的,在实践中权利人很难提供证据证明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情况,且侵权人往往也不会提供侵权相关的账簿、资料等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在此情况下,我国现行商标法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标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在商标侵权案件赔偿数额确定问题上,当商标侵权人的损失及侵权人的获利难以确定时,应当将涉案商品的市场价值作为确定侵权赔偿数额的重要参考因素并予以充分考虑,侵权赔偿的数额应当与涉案商品的市场价值相对应,当可认定该赔偿数额已经达到法定最高赔偿额的情况下,对商标权利人主张法定最高赔偿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使侵权行为人的侵权成本增加,从而达到有效的防止侵权、制止侵权行为,从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正在实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商标侵权的四个要素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三、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有以下几种确定方式

  (1)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2)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协议赔偿额: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

  (4)法定赔偿额: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的,,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应当注意的是,前述几种种赔偿额计算方式中,前两种方式是基本方式,由权利人选择这两种方式之一,。在前两种方式难以适用的情况下,如果对当事人之间就这两种方法以外的方法计算本案赔偿额达成一致,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在侵权获利和被侵权的损失均难以确定,且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

  《商标法》第56条关于赔偿额的规定是商标法2001年修改时增加的内容,毫无疑问适用于2001年12月1日(商标法修改决定生效之日)以后发生的侵权行为。但是,,是否适用本条?对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发生的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起诉的案件,,参照修改后《商标法》第56条的规定确定侵权赔偿额或者免除销售者的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商标侵权索赔数额如何确定的相关内容。商标侵权的赔偿关系到很多因素,如果你在生活中碰到了这种事情,最好的方式就是咨询律师,专业律师会给你一个最好的解决方案。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