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将南京金陵饭店改建为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2 00:40:15
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决定将南京金陵饭店改建为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是省政府出资设立并被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其投资企业行使国有资产出资者职能,按其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出资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原则同意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95万元,授权经营的资产范围为金陵(国际)饭店管理公司、南京金陵饭店旅游商场、南京金陵饭店物资供应公司、江苏金陵五星实业有限公司、南京湖滨金陵饭店有限公司、南京金陵饭店置业有限公司、江苏金陵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金陵娱乐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金陵饭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国际装饰设计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大厦、南京金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金陵饭店汽车有限公司、南京金陵饭店广告有限公司、南京美龄宫服务部、香港荣金公司、江苏金陵天骄通信发展公司、江苏联广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南京金陵景福设备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金陵世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金陵饭店文化艺术中心、南京金陵饭店影视图片社、南京金陵饭店美发厅、南京金陵商贸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融鑫工贸有限公司、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国展金陵饭店服务有限公司、江苏金弛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南京金陵饭店酒店装饰工程服务部等29家单位的国有资产。
三、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包括项目投资和管理、资产收益管理、、资产重组和经营等,不行使行业和行政管理职能。
四、原则同意《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应对经营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财产清查,办理国有资本金核实手续,并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构建母子公司体制。
五、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以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要发起人,通过吸收社会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组建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并力争早日上市,进一步扩大“金陵”品牌的知名度,筹集发展资金,实现资产与资本经营的优化组合。
二○○二年九月十日
- 国务院关于暂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继续作为中央收入的通知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发展的意见
- 深圳市发展计划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注册资金由他人投入自身未直接投入的开办单位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意见(试行)
- 印发《关于继续做好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秩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规定》的决定
- 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1年修订稿)的通知[已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