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茂畜牧水产有限公司涉嫌商业合同欺诈!
发布时间:2019-08-25 10:16:15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度商业欺诈典型案件:武汉国茂畜牧水产有限公司合同欺诈案
当事人武汉国茂畜牧水产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在江西上高县一印刷厂印制含“中国武汉国际经济对外贸易总公司---国茂水产公司”、“国内独家引进世界品牌改良繁育新品种---新一代白玉蜗牛”、“(白玉蜗牛)繁殖快、好饲养;饲料少、成本低;投资少、效益高”等虚构内容的“百姓科技报”2000份,用于对外散发宣传。2009年4月,江西上高县农民易某等看到相关信息后与国茂公司签订了《(白玉蜗牛养殖)回收合同》,交付种苗费及保证金12000元。国茂公司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鉴于国茂公司退还易某等种苗费及保证金12000元,江汉工商分局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处罚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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