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2 07:17:15


  关于开展“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调研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增多,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法律环境。当前,发达国家的企业已经普遍将风险管理的理念、技术和方法手段融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将法律风险管理应用于企业战略制定、投融资决策、合同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内部审计体系建设等环节,覆盖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安排、各项业务运作流程等各个层面,形成了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高度重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规章制度。2007年5月,,,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3年以来,省属企业积极行动,在发展壮大法律人才队伍,规范设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完善企业法务工作制度,以及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相对于成熟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要求,省属企业取得的成绩还远远不够。为了进一步摸清省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现状,系统总结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存在的困难,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法与方向,,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专题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集团公司组织下属成员企业,按照调研提纲要求,全面反馈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如实反映困难不足,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书面总结材料由各集团公司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送我委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周德强87059552),同时发送电子稿至dqzh206@sohu.com。

  二、实地调研阶段,,了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情况以及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规律和重点领域,分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重点和难点,总结取得的先进经验,研究有关对策和思路。请各省属企业做好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请各集团公司指定一名同志负责调研联络工作,并将相关人员信息(姓名、性别、职务)一并于4月20日前报送我委政策法规处。

  附件:“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调研提纲

  二○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

  “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调研提纲

  一、企业概况

  主要包括企业名称、资产财务状况、主要经营指标、规模和行业排名、所属行业和主要业务板块、控股以上子企业、职工人数、业务辐射范围等。

  二、法律风险现状

  本企业近5年发生的法律风险案例,逐个阐述案由、处理经过和处理结果。通过案例分析,总结本企业法律风险存在的主要领域、发生规律等。

  三、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情况

  1.企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具备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名单,直接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名单,以及上述人员在本企业的使用情况。

  2.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建设情况。是否设立专门或者合署的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或者是否在职能部门内设法务科或者专职法务岗位。如有,详细说明设立时间、机构名称、机构职能等情况。如无,是否有其他部门或机构在代行职能。

  3.企业法务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建立了哪些企业法律事务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制度。详细说明每项制度的建立时间、主要内容、运作情况。

  4.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是否设立企业总法律顾问?若有,详细说明聘任情况、人员简历、职责定位、享受待遇等情况。

  5.外聘律师情况。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担任本企业外部法律顾问?如有,详细说明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名称(姓名)、职责定位、履职情况、报酬情况等。

  6.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情况。《关于建立健全省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浙国资发〔2007〕9号)发布以来,是否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如有,是否执行了报备制度?

  7.其他情况。

  四、经验总结与意见建议

  1.本企业在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功经验或者心得体会?

  2.本企业在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方面有哪些不足之处和困难障碍?

  3.本企业在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方面有什么未来规划安排?

  4.对省属企业进一步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看法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