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萍乡市物资集团公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9 14:16:1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萍乡市物资集团公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经萍乡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萍乡市物资集团公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市直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发[2002]15号),保留萍乡市物资集团公司,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经济组织(正县级)。

  一、主要职责萍乡市物资集团公司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全市物资流通业实施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物资流通管理办法和物资体制改革方案,负责国有物资流通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推动国有物资流通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

  (二)对市政府受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实施经营管理,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扩大国有资本积累。

  (三)负责民爆器材、报废汽车、旧机动车等特种物资的经营,参与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特种物资的经营活动。

  (四)指导和协调全市物资流通行业的新技术开发、新技术引进、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和推动物资协作、物资节约代用、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工作。

  (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根据以上职责,市物资集团公司内设3个科,即:综合科、业务科、财务审计科。监察室,为市监察局派驻机构,与公司纪委合署办公。内设机构职责由市物资集团公司在以上规定的主要职责范围内确定,并以正式文件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人员编制(略) 主题词:机构 编制 物资 通知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萍乡军分区,,,群众团体,新闻单位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2年11月26日印发 共印2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