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

发布时间:2020-01-15 12:39:15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分析说明】

  1、履行职务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不得以权谋私;

  3、不得侵占公司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