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
发布时间:2020-01-15 12:39:15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分析说明】
1、履行职务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不得以权谋私;
3、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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