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变更消防设计擅自施工 聊城消防重罚六万元
发布时间:2020-09-21 16:48:15
10月22日,聊城市高唐县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公司CNG加气母站工程消防设计变更后未经审核擅自施工,,其行为对周边环境构成了严重的潜在危险。
消防监督员立即将情况汇报给大队领导,领导指示责令该公司停止施工,并对其施以重罚。,大队决定对该公司给予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六万元的处罚。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再三保证今后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也希望消防部门能对公司消防安全方面多监督、多指点。
10月26日,该公司按时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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