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星公司石家庄处试行监控档案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1-05-15 16:40:15


  河北冀星公司石家庄处为使监控室各项记录本和表格的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监控记录在收费运营管理中的作用,对公司下发的各种记录本、记录表格等进行了系统整理,按照精细化的要求,对记录本、记录表格的填写、上报、装订、存档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形成了监控室档案(记录本及表格)管理规范,经请示公司调度中心,予以试行。

  管理规范对路中心、分中心的档案管理分别提出了要求,共分四部分:一是记录本及表格分类;二是记录本及表格的填写要求和格式;三是记录本及表格打印、上报、装订及保存要求;四是记录本及表格摆放、存档要求。

  规范按调度长、路中心监控员、分中心监控员顺序归类出62种记录本及表格,每一种都详细说明填写要求和格式。针对每一种表格的页边距、表头字号、内容字号、填表形式在电子版上作了具体表述,并对上报方式、装订要求、存放期限作了明确规定。

  管理规范的推出,不仅使监控员工作记录有了明确的要求,提高了记录内容的准确性,而且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进一步深化了监控工作的精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