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小额贷款公司将试水 以“只贷不存”开展经营
发布时间:2019-08-18 06:30:15
一项被外界解读为“收编”民间借贷的融资新政策在浙江出台:这个民资充裕的东部省份日前下文,决定在全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出于防范集资风险的考虑,小额贷款公司被要求以“只贷不存”的方式开展经营。此外,对其注册资金规模、贷款投向及额度也有明确限制。
“阳光化”的试点
“浙江拥有最适合小额贷款公司生存发展的土壤。”浙江省金融办一位官员自信地表示。,浙江省便跟进响应,自是有原因的。
浙江中小企业多,“融资难”的困扰由来已久。去年以来,央行数次加息,调高存款准备金率,原材料成本上涨,美元汇率下跌……一系列内外部因素的夹击使众多中小企业深陷资金困境。一边是中小企业“嗷嗷待哺”,一边却是激荡四溢的民间资金四处寻找出路———据有关方面估计,浙江的民间资金达数千亿元之多。
在这样的背景下,小额贷款公司的推出可谓生逢其时。按照浙江省政府的规划,允许每个县(市、区)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列入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台州市可增加5家试点名额,义乌市可增加1家试点名额。这意味着浙江将诞生超过100家小额贷款公司。这是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在全国的最大规模试点。
,浙江省的规定是,。一些县市的初步设想是,,。
设置多条“高压线”
为了让小额贷款公司操作更加规范,浙江省专门设置了多条“高压线”。
首先是设置高的准入门槛。按规定,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得低于8000万元;其中,欠发达县域的标准分别降为不低于2000万元和3000万元。试点期间,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其主要发起人则被要求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民营骨干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欠发达县域600万元)以上。
其次是规定不能吸储。浙江省特别强调,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而且小额贷款公司只能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
能否“收编”民间借贷
据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将被限制在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7.47%)的4倍之内,远低于一些短期拆借的民间借贷利息,后者在浙江个别地方已达月息5%(相当于年息60%)。加上贷款管理成本高,,盈利空间不会很大。
尽管如此,浙江各地民间资金的申报热情仍然很高。一位企业家一语道破天机:进入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不仅是民间借贷“合法化的唯一途径”,关键是借这个“壳”,就有了转道进入银行的可能性。按照浙江省的部署,明年1月,将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情况逐步加大推广力度,信誉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推荐改制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储,村镇银行却是可以开展存款业务的。
“小额贷款公司对于引导民间资金是有利的,应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收编’民间借贷的意义。”浙江银监局有关人士认为,,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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