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波及杭州小额贷款公司
发布时间:2019-08-03 05:37:15
“大家都说经济有所降温,中小企业压力很大,我最近一直考虑要不要把借出去的钱要回来。”和许多温州当地百姓一样,李先生除了把积蓄投资房产等领域,还把一部分钱借给朋友和亲戚,这些借贷的年利率从6%—20%不等,不过近段时间来,企业倒闭等各类话题让他和周边朋友隐隐约约感到担忧。
作为国内民营经济的发源地和民间借贷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温州民间金融的现状一直是国内财经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当地企业通过个人借贷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况非常普遍,出于对经济降温的担忧,近段时间,当地百姓对资金出借趋向谨慎。“其实,杭州情况也一样,最近钱比较难借。”采访中,杭城部分中小企业老板表示。
不久前,浙江在省内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受到各方关注。日前,浙江省工商局正式出台了《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也意味着我省民间贷款机构将首次在制度上获得合法身份。有关方面希望由此产生一个新的“阳光化”的民间贷款力量,作为现有信贷制度的重要补充,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一定的作用。
民间利率上升分两阶段
不过,记者多方采访发现,在民间借贷异常发达的温州,高利率借贷还是占少数,大部分的民间借贷利率相对正常,月利率在12%。左右。温州是央行的民间利率监测试点,央行温州中心支行在全市选定30个民间借贷较活跃的乡镇,目前已经有400个监测点。
监测数据显示,去年下半年开始,当地民间借贷利率就一路攀升,去年12月温州民间借贷月利率就达到11.64%。,今年以来则继续呈现攀升之势,今年6月份,温州民间借贷平均加权月利率达到了12.25%。,比去年同期增加3.23个千分点。而从借贷关系看,虽然仍是个人借贷为主体,但企业参与程度已明显提高,个人供给企业金额占比43.4%,同比提高12.4个百分点。
“当地的借贷利率上升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007年至去年底可算第一阶段,股市、房市大涨,由于基金、股市、房产等投资渠道收益非常高,当地很多人为投资纷纷愿意提高利率。去年底至今则属于第二阶段,今年以来,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物价上涨、人民币升值加速,由于中小企业生存状况不佳,出借人的谨慎影响资金供给,加上通货膨胀,温州民间借贷利率不断上升。”当地一位长期观察民间借贷的金融业人士对记者表示。
或许是温州的民间借贷较为发达,具有一些风向标意义。在采访中,不少杭城中小企业的老板表示,近年来,杭城民间借贷利率也有所上升,其上升的时间、节奏和温州那边情况较为接近。
“高利贷”以天计算
“如果有人主动许诺很高的利率,向你借款,你会不会答应?”日前,记者在杭州武林广场对10位杭城男性市民进行随机调查。结果显示,90%的人表示,由于会让人感到担心,一般不会借,借钱主要看关系或对方的财力;只有10%的人称,会研究一下。而这些人100%全都有过借钱给朋友周转的经历。
“说到温州的民间借贷,外面很多人会将其同‘地下钱庄’、‘高利贷’联系起来。事实上,可能和杭州一样,温州大部分借贷也都是朋友、亲戚间的借贷行为。至于利率,我们是根据借款人和自己的关系,以及借款的安全程度确定。我们大多把借款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所以,也很少会放‘高利贷’。”李先生的话在当地颇具代表性。
据当地有关人士介绍,“地下钱庄”、“高利贷”也的确存在。出借方主要为一些被视为“地下钱庄”的担保公司、财务公司等专业机构,个人放贷少一些。借款方往往是急于用钱,且借款周期非常短。“他们只是借钱周转几天。所以,不在乎利率。当然,也有些企业后来周转不过来,还不了款,时间一长,引发危机。不过,这肯定并非他们当初借钱的初衷。”温州当地一位企业老板对记者称。
据悉,2001年温州开出第一家担保公司,到目前为止,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到240多家,去年一年,仅在乐清市一地,便相继成立了18家担保公司、73家投资公司,但列入温州市经贸委调查备案的担保公司不到40家。
记者获悉,那些被视为“地下钱庄”的担保公司、财务公司等专业机构吸收储蓄和放贷都是通过比较隐蔽的手法来进行的。担保公司放贷出去的钱,借条上很少写明是跟这个担保公司发生关系的,大部分是反映出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利率很多时候以天计算,如果进行换算,年利率可高达40%、80%甚至100%以上。
“担保公司也重视资金的安全,不是熟人的话,他们不会借给你,就算是朋友介绍的,第一次也不会借很多。如果你主动说一个很高的利率或借款周期较长,他们也可能不会借给你。他们明白,现在高收益的投资已经越来越少,所以,长时间的高利率贷款肯定是不安全的。”一位自称接近“局内人”的人士向记者透露。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记者了解到,除温州外,杭州、宁波、台州等浙江其他城市的民间借款也非常普遍。从浙江经济的发展进程来看,和国内许多经济发达地区一样,民间借贷已经成为当地金融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此,,浙江计划在省内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日前,浙江省工商局正式出台了《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也意味着我省民间贷款机构将首次在制度上获得合法身份。
所谓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本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内资股份有限公司。
在试点期间,原则上在每个县(市、区)只能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列入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台州市可增加5家试点名额,义乌市可增加1家试点名额。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2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方案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市金融办,由市金融办转报省金融办审核,经济强县(市)和参照执行的区,试点方案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直接上报省金融办审核,并在市金融办备案。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凭省金融办同意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审核文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最新资讯
-
05-17 1
-
08-14 1
-
08-30 2
-
08-18 0
-
08-26 0
-
08-1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