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19-08-08 13:29:15


在征求意见四个月后,、投资的意见》,首次分别明确国有企业职工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中小型企业以及关联企业上的持股问题,同时严禁国有企业以企业名义组织各类职工的投资活动。

  《意见》规定,继续鼓励国有中小企业职工在自愿基础上参与企业改制;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职工持有改制辅业企业股权;国有大型企业改制要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择优选取投资者,职工持股不得处于控股地位;可以积极探索国有大型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骨干以多种方式取得企业股权。

  在严控大型国企职工持股比例,鼓励中小国企职工持股的同时,《意见》对国企职工投资关联企业行为做出了明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