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终止后怎么办理恢复流程

发布时间:2020-11-24 06:33:15


  众所周知专利权是为了保护人类的智慧劳动成果来产生的一项权利,但是专利权并不同于人身权之类的,生来就有死后才会消失,专利权是有一定期限的。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专利权终止后怎么办理恢复流程
 
  一、关于专利权
 
  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法律确认性。此外,专利权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专利权是两权一体的权利,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2)专利权的取得须经专利局授予。(3)专利权的发生以公开发明成果为前提。(4)专利权具有利用性,专利权人如不实施或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许可措施,使专利得到充分利用。
 
  二、专利权终止的情形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三、专利权终止后怎么办理恢复流程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不同的情况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恢复流程也不一样,而办理专利权的恢复也是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去专利局办理。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利权终止后怎么办理恢复流程以及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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