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国企成功改制 兰药集团资产重组纪实
发布时间:2019-08-10 12:55:15
在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并日益逼近西北内陆的大背景下,有一家企业逆势而上,在破产重组一年多的时间里,创下了年产值近1.5亿元,销售收入达到1.2亿元的辉煌业绩,不仅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不裁人、不减薪、不欠薪,而且因技术改造成功、生产能力加大、市场供不应求,在全部接纳原破产企业职工的基础上,又新招录了200多名员工。同年,荣获“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美誉,这家企业就是甘肃新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体制陈旧,机制僵化,包袱沉重,老国企举步维艰,资不抵债,依法破产
兰药集团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兰州制药厂,原本隶属于甘肃医药集团公司,1999进行整体改制,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兰州市老牌国有制药企业,兰药集团是兰州市最大的制剂类药企,主导产品纯中药制剂贞芪扶正胶囊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
由于经营不善,兰药集团亏损严重,一直处于半停产状态,加之债务负担沉重,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债主逼债逼得厉害,。”原兰药集团董事长张早成说。
,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兰药集团总资产为1.23亿元,总负债为1.3亿元,职工安置总费用为3918万元,未经审计的职工债务2071万元,已经严重资不抵债。
2005年,,240家国有企业中有60余家企业实行破产,其中就包括兰药集团。
2005年10月12日,。
“当时兰药破产立案为企业筑起了一道防火墙,为引进外来投资实施重组创造了条件。”国企办副主任彭铖说。
但兰药破产后,。因为一旦终结,而又没有新的承接主体,兰药集团的营业执照将被撤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由于没有依附的主体也将被撤销,300多个药号也将自动失效。
,,希望企业存续,妥善安置全部职工,兰药迫切需要引入外来投资者进行重组。
公开竞标,诚意履约,海吉星在7家意向企业中脱颖而出,最终入主兰药集团
2006年初,。当年6月17日,兰州市国企办举行了兰药集团资产重组论证会。提交重组方案的意向受让方共有7家,分别是:中国远大集团、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大得利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皮卡王国际控股集团、北京朗致药业、北京海吉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百洋医药集团公司。
市国企办副主任彭铖告诉记者,之后兰州政府在这7家意向投资者中选定了中国远大集团、北京海吉星、大得利公司和香港百洋公司。,。
“当时要他们交缴保证金,也是为了验证其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国企办副主任彭铖说。
然而,上述4家意向企业中的3家由于各种原因,先后退出了重组。
中国远大集团当时看中了兰州另一家资产质量较优良的制药企业———佛慈制药,提出将两者捆绑重组,;,表示交纳履约保证金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增加企业成本,没有交纳;百洋集团提出,收购兰药集团不承担任何债务,,于是百洋集团也退出了。
只有海吉星公司按照要求,,北京海吉星由此成为重组兰药唯一的入选对象。
资料显示,北京海吉星注册资本9750万元,净资产近3亿元,是一家医药产业领域的投资型企业。早在2005年1月,海吉星便出资收购了位于甘肃定西市的甘肃扶正药业79.8%的股权。
2006年12月,,形成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显示,扶正药业已经由一个严重亏损的企业变成当地的利税大户。2005年销售额达到1.49亿元,缴纳税金712万元,位列定西地区工业企业纳税第一名。
在这种情况下,兰州市政府同意北京海吉星作为外来投资者重组兰药。7月27日,,,召开公司中层会议,宣布成立破产清算小组和职工安置小组,分头进行破产清算以及职工安置费的发放。
资本投入,妥善安置,资源整合,破产重组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马上发放职工安置金,短期内迅速完成兰药的破产终结,和各债权人协商,做好债务重组工作……,改制重组后,一系列新举措让企业逐步走出困境,焕发生机。
,海吉星对兰药集团进行了整体接受全部资产、整体接受全部职工、整体负责处理全部债权债务、整体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截至目前,海吉星共清偿了原兰药集团各项债务9177万元,其中包括资产质押的银行贷款6302.7万元、敏感性债务(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往来款)1311万元、职工各种集资款和其他应付款1563万元,已承担的债务总额和已承担的3217万元职工安置费用,合计约为1.24亿元,减去原兰药集团8344万元资产总额,海吉星公司在重组兰药集团中实际支付的重组成本为4050万元,这里面如果剔除列入资产总额中、实际已无法收回的2000万元应收账款和已过了有效期的1000万元库存商品,海吉星的重组成本超过了7000万元。因此,兰药集团破产重组并没有引起内外动荡,兰药集团的改制和重组也成为兰州市“无震荡改革”的典范。
“以人为本”妥善安置职工,积极解决事涉职工重大利益的历史遗留问题,从而确保资产重组工作顺利、平稳进行。兰药集团职工总数高达1300多人,改制重组后,海吉星筹措1800万元,对全部在册职工进行身份置换,并及时发放了置换金,与全部职工依法签署了劳动合同,到目前为止,没有裁减1人。对于政策供养人员、伤残人员、内退人员,按月支付各种供养费用、各种津贴和退养工资。筹措1200多万元,清退了职工的各种集资款、入股款。同时,调整了职工工资标准,于2008年4月推出了新的工资标准和发放办法,使职工月工资总额从62.2万元提高到79.6万元,增幅达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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