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试行股权激励新机制 人力资本出资创办企业

发布时间:2019-08-19 19:26:15


新华网湖北频道5月13日电 研发技能、管理经验等人力资本,也将与专利技术、标准等知识产权一样,可以作为出资入股创办企业、参与分配。,赋予了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新机制。

,只要经东湖示范区认定为高新技术人才的投资人,即可将研发技能、管理经验等人力资本作价出资,创办、联办高新技术企业;合伙企业合伙人以研发技能、管理经验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作协议中载明。

,我国现有的市场主体法律法规中,没有以人力资本作价出资的规定,而创新来自科技、来自人才,“人力资本出资”可以更好地发挥资本和高新技术人才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让研发技能、管理经验成为出资的新构成,作为资本要素参与分配,为科技和管理经验转化为生产力、取得合法收益提供了现实途径。

东湖示范区是继中关村后我国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机制创新是东湖示范区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据悉,国家将支持在东湖示范区范围内开展试点,对科技成果完成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对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

以研发技能、管理经验等人力资本出资注册企业是一个全新的尝试,,目前没有对人力资本作价出资的评估方式、出资比例等作出硬性规定,他们希望在东湖示范区先试先行的实践中,探索出资本与高新技术人才有机结合的合适路径。